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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毒品犯罪和死刑复核辩护,大量成功“保命”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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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较次,不应核准死刑
编者按:本案中,被告人盖某某、张某某结伙抢劫,共同致一人死亡,一、二审对二被告人均判处死刑。但对共同致死一人的案件,一般不宜同时判处二名以上被告人死刑,而张某某在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次于盖某某,量刑上应有所区别。据此,判决核准盖某某死刑,改判张某某死缓并限制减刑。 (一)被告人概况 被告人盖某某,男,汉族,1975年11月9日出生,小学文化,无业。1999年6月28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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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三被告人均系主犯,但罪责能作出适当区分,不应核准死刑
编者按:本案中,被告人畅某某、张某某、姚某某结伙抢劫,共同致一人死亡后用硝酸溶尸灭迹,并具有抢劫数额巨大、多次抢劫、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加重处罚情节,罪行极其严重,一、二审判处三名被告人死刑。经复核认为,在共同犯罪中畅某某作用最大、罪责最重,而张某某、姚某某的地位、作用无明显差别,但张某某犯罪情节更为恶劣,姚某某归案后首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对案件侦破起到一定积极作用,应在量刑上有所体现。据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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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系累犯,但在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明显较次,不应核准死刑
编者按:本案中,被告人李某某、张某某罪行均极其严重,依法应当适用死刑。被告人邱某某在参与的一起抢劫、故意杀人犯罪中,地位、作用明显次于李某某和张某某。邱某某虽系累犯,但是否判处死刑应当主要根据现行罪行决定。据此,判决核准被告人李某某、张某某死刑,改判被告人邱某某死缓并限制减刑。 (一)被告人概况 被告人李某某,男,汉族,1968年2月9日出生,初中文化,无业。被告人张某某,男,汉族,1968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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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作用小于已被判处死缓的共同作案人,不应核准死刑
编者按:本案中,被告人结伙抢劫致死一人,但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相对小于已被判处死缓的共同作案人。据此,裁定不予核准。 (一)被告人概况 被告人杨某某,男,汉族,1985年4月1日出生,小学文化,农民。 (二)简要案情 被告人杨某某提议抢劫出租车,朱某某(另案处理,已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表示同意。2005年9月30日晚,杨某某和朱某某租乘被害人李某某驾驶的出租车。途中,朱某某拿出事先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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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明显较次,不应核准死刑
编者按:本案致三名被害人死亡,后果极其严重,但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明显小于犯罪后已自杀身亡的共同作案人。据此,裁定不予核准。 (一)被告人概况 被告人陈某某,男,汉族,1969年9月8日出生,文盲,农民。1997年12月3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01年6月22日因犯盗伐林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2003年2月15日刑满释放。 (二)简要案情 2011年5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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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解读
刑事辩护成果
2022.09.28
邻里纠纷引发,通过长期细致工作化解双方矛盾,不应核准死刑
编者按:本案系因邻里纠纷引发,造成二死二轻微伤的严重后果,被害方有一定过错,被告人的行为有一定防卫性质。案发后双方积怨甚深,被害方情绪十分强烈,扬言对被告人亲属采取极端报复手段。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期间,经过长达两年深入、扎实、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赔偿谅解协议,服判息诉。据此,裁定不予核准。 (一)被告人概况 被告人范某某,男,汉族,1975年2月24日出生,小学文化,农民。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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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8
被告人所制毒品粗制品含量低、质量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核准死刑
编者按:本案与一般的制造毒品犯罪不同,虽然被告人欲制造大量毒品,主观恶性深,但其并没有完全掌握制毒技术,制造的毒品粗制品含量低、质量差,达不到流入毒品黑市的水平,犯罪行为未对社会产生极大的危害性。据此,裁定不予核准。 (一)被告人概况 被告人常某,男,汉族,1970年2月10日出生,初中文化,无业。1990年11月15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2000年5月18日刑满释放2001年12月2
刑事辩护成果
2022.09.28
不排除在逃犯的地位、作用大于第二被告人,不应核准死刑
编者按:本案中,有地位、作用突出的同案犯在逃,而在逃犯的地位、作用可能大于第二被告人跑某某。据此,判决核准被告人叶某某死刑,改判跑某某死缓。 (一)被告人概况 被告人叶某某,男,彝族,1984年12月30日出生,小学文化,农民。 被告人跑某某,男,彝族,1968年5月7日出生,小学文化,农民。 (二)简要案情 1 2010年8月份,叶某甲、阿某甲(均另案处理,已判刑)、吉某某(在逃)三人从国内出境至缅甸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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