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首席律师
关于我们
业务领域
成功案例
专业成果
在线咨询
文档下载
联系我们
登陆
注册
登陆
注册
网站首页
首席律师
关于我们
业务领域
成功案例
专业成果
在线咨询
文档下载
联系我们
业务领域
Business area
聚焦毒品犯罪和死刑复核辩护,大量成功“保命”案例
你所在的位置: 北京汤建彬刑辩团队网 > 业务领域
毒品犯罪辩护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容留他人吸毒罪】...
新型毒品犯罪辩护(新精神活性物质)
近年来国际毒品犯罪呈现新的发展势态,新精神活性物质类新型毒品的滥用问题凸显,新型毒品犯罪问题愈发严重。新精神活性物质通常是指与毒品...
制毒物品犯罪辩护
《刑法》第三百五十条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
毒品死刑案件辩护
被告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情节严重的,可能被判处死刑。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
毒品犯罪案件申诉
刑事案件申诉是公民维护权益的一种方式,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03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
死刑复核辩护
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是刑法所规定的诸刑种中最...
毒品犯罪死刑复核
被告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情节严重的,可能被判处死刑。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
故意杀人死刑复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法最高检申诉
最高人民法院申诉 一、哪些人可以申诉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同胞兄弟姐妹)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环境犯罪与赔偿
【污染环境罪】 我国刑法第338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
药品犯罪辩护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 我国刑法第141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
食品犯罪辩护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我国刑法第143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
危险化学品非法经营
一、危险化学品是什么?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修订)》规定,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
吸毒戒毒案件
《禁毒法》第四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吸毒成瘾人员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应当制作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前送达被决...
没收财产执行异议
一、什么是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一种刑罚,指司法机关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
立即联系:150-1117-8658
电话 | TEL:    150-1117-8658
微信 | WeChat:
邮箱 | EMAIL: 15011178658@163.com
地址 | ADD: 北京朝阳区景华南街5号远洋光华国际C座23层
23rd Floor, Tower C, Office Park, No.5 Jinghua South Street, Chaoyang District, 100020, Beijing, China
首页
关于
服务
案例
成果
咨询
联系
扫一扫 添加微信
去留言
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
导航去律所
友情链接: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丁俊涛刑事辩护团队
刑事辩护律师网
北京刑事律师
北京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北京股权律师
北京企业律师
海口刑事辩护律师
桥智刑事辩护网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郑辉团队
立即联系:150-1117-8658
扫一扫 添加微信
去留言
导航去律所
Copyright © 2021 北京汤建彬刑辩团队 版权所有 |
ICP备案:京ICP备15038935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3886号
UED:网律营管
首页
关于我们
一键电话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