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首席律师
关于我们
业务领域
成功案例
专业成果
在线咨询
文档下载
联系我们
登陆
注册
登陆
注册
网站首页
首席律师
关于我们
业务领域
成功案例
专业成果
在线咨询
文档下载
联系我们
专业成果
Professional achievements
聚焦毒品犯罪和死刑复核辩护,大量成功“保命”案例
你所在的位置: 北京汤建彬刑辩团队网 > 成功辩点
首席律师辩护策略
专业相关视频
律师著述
成功辩点
法规解读
刑事辩护成果
查看更多 >>
被告人犯罪时是否年满十八周岁存疑,不应核准死刑
编者按:本案认定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认定被告人出生日期的证据之间存在明显矛盾,无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时已满十八周岁。据此,裁定不予核准。 (一)被告人概况 被告人刘某某,男,汉族,户籍登记为1989年1月28日出生,小学文化,无业。 (二)简要案情 2008年10月,被告人刘某某得知被害人李某的父亲因拆迁有大笔补偿款的情况后,产生绑架李某勒索钱财的念头。后经与同案被告人王某
刑事辩护成果
查看更多 >>
司法精神病鉴定意见客观性存疑,不应核准死刑
编者按:本案虽然对被告人进行了司法精神病鉴定,认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但鉴定依据不充分、不全面,客观性存疑。据此,裁定不予核准。 (一)被告人概况 被告人邓某某,男,汉族,1984年5月10日出生,初中文化,农民。 (二)简要案情 被告人邓某某因同居女友拓某甲离家出走,多次到拓某甲的母亲刘某某(被害人)家寻找未果,邓某某的母亲付某某(被害人)为此伤心生气。2008年4月16日21时许,邓某某见付某某伤
刑事辩护成果
查看更多 >>
被告人刑事责任能力存疑,不应核准死刑
编者按:被告人曾患精神分裂症,鉴定意见认定被告人作案时处于缓解期、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理由不充分,且被告人有自首情节。据此,裁定不予核准。 (一)被告人概况 被告人李某某,男,汉族,1987年11月5日出生,高中文化,农民。 (二)简要案情 2011年11月30日,被告人李某某购买了一盒红蚂蚁性药和一把尖刀,欲到KTV找一女子发生性关系,若遭拒绝即准备持刀行凶。当日9时10分许,李某某来到一家KTV,因
刑事辩护成果
查看更多 >>
案发起因尚未查清且对量刑可能有重大影响,不应核准死刑
编者按:本案中,被告人故意杀害二人,罪行极其严重,但被告人犯罪后自首,并辩解系受被害人多次敲诈而杀人,该辩解有一定证据印证,且事关被害人是否存在严重过错,直接影响量刑。据此,裁定不予核准。 (一)被告人概况 被告人张某某,男,汉族,1967年12月10日出生,初中文化,农民。 (二)简要案情 被告人张某某称因被被害人张某甲(女)、刘某某夫妇多次敲诈钱财而生杀人之念。2007年9月16日晚,张某某持斧
刑事辩护成果
查看更多 >>
被害人身份不清,被告人作案过程不清,不应核准死刑
编者按:本案认定被害人身份的主要证据是证人对尸体的指认,但尸体已高度腐败,仅通过相貌及衣着确认尸体身份,证明力不强,且被告人所供预谋内容、作案手段、作案过程等情节与在案其他证据相矛盾。据此,裁定不予核准。 (一)被告人概况 被告人曹某某,男,汉族,1976年3月4日出生,小学文化,农民。 (二)简要案情 1998年6月初,被告人曹某某与同案被告人张占某预谋杀害被害人李某(女),以谋取其钱财。同年
104条
<
1
..
6
7
8
9
10
..
21
>
首席律师辩护策略
专业相关视频
律师著述
成功辩点
法规解读
刑事辩护成果
2022.09.23
被害人有过错,被告人地位、作用次于同案犯,不应核准死刑
编者按:本案中,被害人先行挑起事端,在案件起因上有过错,且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次于已被判处死缓的同案被告人。据此,裁定不予核准。 (一)被告人概况 被告人班某某,男,汉族,1972年9月5日出生,小学文化,无业。2007年4月23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二)简要案情 1 关于故意杀人事实 2009年6月17日15时许,被告人班某某随同案被告人朱某(已判处死刑,缓
刑事辩护成果
2022.09.22
因琐事引发,被告人认罪、悔罪并取得谅解,不应核准死刑
编者按:本案中,被告人因琐事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但被告人认罪、悔罪,其亲属积极赔偿,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据此,裁定不予核准。 (一)被告人概况 被告人温某某,男,汉族,1985年12月10日出生,初中文化,农民。 (二)简要案情 2011年1月17日2时许,被告人温某某在路上行走时,与被害人廖某(女,殁年20岁)相撞,遭到廖某的指责。温某某顿起杀人之念,即用左手捂住廖某口部,右手持随身携带的尖刀
刑事辩护成果
2022.09.22
琐事引发,被害人有一定过错,不应核准死刑
编者按:本案为故意伤害案件,系因琐事引发,被害人醉酒滋事对引发本案有一定过错,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其亲属积极代为赔偿。据此,裁定不予核准。 (一)被告人概况 被告人张某某,男,汉族,1987年3月14日出生,高中文化,无业。 (二)简要案情 2008年6月9日0时40分许,被害人吴某某酒后在饭店门口撞上前来吃饭的谭某某(另案处理),吴某某即辱骂谭某某某,二人发生口角,后吴某某及其朋友与谭某某及随行的
104条
<
1
..
6
7
8
9
10
..
35
>
立即联系:150-1117-8658
电话 | TEL:    150-1117-8658
微信 | WeChat:
邮箱 | EMAIL: 15011178658@163.com
地址 | ADD: 北京朝阳区景华南街5号远洋光华国际C座23层
23rd Floor, Tower C, Office Park, No.5 Jinghua South Street, Chaoyang District, 100020, Beijing, China
首页
关于
服务
案例
成果
咨询
联系
扫一扫 添加微信
去留言
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
导航去律所
友情链接: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丁俊涛刑事辩护团队
刑事辩护律师网
北京刑事律师
北京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北京股权律师
北京企业律师
海口刑事辩护律师
桥智刑事辩护网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郑辉团队
立即联系:150-1117-8658
扫一扫 添加微信
去留言
导航去律所
Copyright © 2021 北京汤建彬刑辩团队 版权所有 |
ICP备案:京ICP备15038935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3886号
UED:网律营管
首页
关于我们
一键电话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