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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毒品犯罪和死刑复核辩护,大量成功“保命”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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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辩护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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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建彬律师代理的走私、贩卖毒品案被最高院列为典型案例,帮律师拓展辩护思路
2018年6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毒品犯罪典型案例,汤建彬律师办理的孙小芳走私、贩卖毒品案被列为典型案例之一,该案是一起走私、贩卖列管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案件,也是国内较早做出判决的新精神活性物质案例,该典型案例对其他新精神活性物质案件的辩护和审理具有指导意义。 一、基本案情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2016年3月,被告人孙小芳明知4-氯甲卡西酮(4-CMC)被国家有关部门管制,仍以向境外走私、贩卖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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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贩卖向特情人员购买毒品并被当场抓获的应认定为未遂
一、典型案例 苏永清贩卖毒品案——为贩卖毒品向公安特请人员购买毒品的应如何处理? 2001年4月29日,为贩卖毒品牟利,被告人苏永清找到公安机关特情人员许某,要求许代其联系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许向公安机关汇报这一情况后,经公安机关研究,决定由公安人员以卖主身份与苏永清接触。随后许某带上由公安机关提供的少量甲基苯丙胺作为样品交给苏永清验货。苏永清看过样品后,决定以每公斤人民币2 35万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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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主犯案件,地位和作用相对较小的主犯,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一、典型案例 凌万春、刘光普贩卖、制造毒品案——各主犯之间也应准确区分罪责轻重 2008年2月至2009年1月,被告人刘光普、凌万春共谋从广东省深圳市购买毒品运到惠州市贩卖牟利,并雇用同案犯邓福良、周作财(均另案处理,已判刑)将从深圳市刘三多、江青林(均另案处理)、顶哥(在逃)等处购买的冰毒(甲基苯丙胺)、麻古(甲基苯丙胺)、摇头丸(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K粉(氯胺酮)、Y仔(硝甲西泮)等毒品运到惠州市出售给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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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涉嫌贩卖毒品还能不起诉,律师如何做到的?
日前,笔者办理的被告人刘某某涉嫌犯贩卖毒品罪一案有了令人满意的结果。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对被告人刘某某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本案中被告人刘某的犯罪情节虽然较轻,但毕竟涉嫌贩卖毒品罪这一重罪名,且具有累犯情节。在存在这种不利因素的情况下,刘某最终得以通过认罪认罚程序取得不起诉的结果,辩护律师做了充分、细致、全面的工作。 基本案情:涉嫌贩卖毒品罪,犯罪情节较轻 笔者在侦查阶段接受刘某某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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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涉嫌毒品犯罪的被告人不适用驱逐出境的附加刑
成功辩点:对涉嫌毒品犯罪的外国人不适用驱逐出境 日前,笔者办理的一起外国人涉嫌犯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案件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当事人未被适用驱逐出境的附加刑,其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经生效。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都会对涉嫌毒品犯罪的外国人适用驱逐出境的附加刑,本案的当事人得以不被驱逐出境,辩护律师做了充分、细致、全面的工作。 基本案情: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犯罪情节较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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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8
汤建彬律师辩护泉州吴某某贩卖毒品案二审成功改判死缓
近日,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汤建彬律师承办的吴某某贩卖毒品案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该案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吴某某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吴某某死刑立即执行。汤建彬律师于二审阶段介入本案,经过律师的精细化辩护,二审法院判定吴某某不构成运输毒品罪,撤销原判对吴某某的定罪量刑,将吴某某由死刑立即执行改判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一、一审判决认定的部分案件事实证据不足 2015年11月18日,泉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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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2
京都所汤建彬律师辩护的河北省最大毒品案成功摘掉恶势力定性
近日,由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汤建彬律师承办的河北最大贩毒案由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该案系河北警方破获省内单次缴获毒品量最大的贩卖毒品案,起诉书中指控该案第一被告王某某等5人为恶势力犯罪集团。汤建彬律师担任该案第一被告人王某某的辩护人,经充分研究案件,专业细致辩护,成功摘掉恶势力定性,8条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基本实现了一审辩护目标,为二审量刑及财产辩护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成功摘掉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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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5
被查获部分毒品后主动交代全部数量达到死刑数量标准的,不死立执
一、典型案例 古丽波斯坦•巴吐尔汗贩卖毒品案——司法机关查获部分毒品后,被告人主动交代了实际贩毒数量,并达到死刑数量标准的,如何量刑? 2007年6月8日下午,被告人古丽波斯坦•巴吐尔汗伙同米克热衣•扎曼(同案被告人,已判刑)携带415克海洛因,从广东省广州市到达江苏省常州市,在该市谷茂大酒店315房间,以每克210元的价格将海洛因卖给古丽娜尔•如孜买买提(同案被告人,已判刑)。次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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