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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毒品犯罪和死刑复核辩护,大量成功“保命”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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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辩护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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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主犯案件,地位和作用相对较小的主犯,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一、典型案例 凌万春、刘光普贩卖、制造毒品案——各主犯之间也应准确区分罪责轻重 2008年2月至2009年1月,被告人刘光普、凌万春共谋从广东省深圳市购买毒品运到惠州市贩卖牟利,并雇用同案犯邓福良、周作财(均另案处理,已判刑)将从深圳市刘三多、江青林(均另案处理)、顶哥(在逃)等处购买的冰毒(甲基苯丙胺)、麻古(甲基苯丙胺)、摇头丸(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K粉(氯胺酮)、Y仔(硝甲西泮)等毒品运到惠州市出售给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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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涉嫌贩卖毒品还能不起诉,律师如何做到的?
日前,笔者办理的被告人刘某某涉嫌犯贩卖毒品罪一案有了令人满意的结果。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对被告人刘某某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本案中被告人刘某的犯罪情节虽然较轻,但毕竟涉嫌贩卖毒品罪这一重罪名,且具有累犯情节。在存在这种不利因素的情况下,刘某最终得以通过认罪认罚程序取得不起诉的结果,辩护律师做了充分、细致、全面的工作。 基本案情:涉嫌贩卖毒品罪,犯罪情节较轻 笔者在侦查阶段接受刘某某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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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涉嫌毒品犯罪的被告人不适用驱逐出境的附加刑
成功辩点:对涉嫌毒品犯罪的外国人不适用驱逐出境 日前,笔者办理的一起外国人涉嫌犯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案件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当事人未被适用驱逐出境的附加刑,其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经生效。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都会对涉嫌毒品犯罪的外国人适用驱逐出境的附加刑,本案的当事人得以不被驱逐出境,辩护律师做了充分、细致、全面的工作。 基本案情: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犯罪情节较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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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成瘾者购买数量巨大毒品,无证据证明以贩养吸,认定非法持有毒品罪
一、典型案例 宋国华贩卖毒品案——购买数量巨大的毒品且被告人本人系吸毒成瘾者如何定性? 2003年8月中旬,被告人宋国华与同案被告人江涛在重庆市约定,宋国华向江涛购买海洛因900克,并支付了毒资款人民币10万元。同年9月中旬,江涛指挥同案被告人徐惠莉、陈小芽采取人体藏毒的方式携带海洛因900克到重庆。同年9月12日,徐惠莉、陈小芽携带海洛因从云南省保山市出发,次日晚抵达重庆,并根据江涛的安排入住长城宾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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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犯意提起者、出资者、毒品所有者,起次要和辅助作用,认定从犯
一、典型案例 黄德全、韦武全、韦红坚贩卖毒品案——如何认定从犯 2002年12月至2003年2月,被告人韦武全、韦红坚先后3次从福建省石狮市乘车到广东省普宁市,在普宁市一家茶馆、兰花大酒店1106号客房,经韦红坚检验海洛因质量后,韦武全以每克人民币150元至200元的价格,共向被告人黄德全购买海洛因570克。二被告人携带购买的海洛因返回石狮市后,韦武全单独或通过他人将购买的海洛因贩卖给吸毒人员。 200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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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辩护策略
专业相关视频
律师著述
成功辩点
法规解读
刑事辩护成果
2022.09.15
未组织相关人员辨认被告人,主要靠口供定案,不应核准死刑
编者按:本案中,虽然被告人归案后始终供认作案,但未组织证人、共同作案人对被告人进行辨认,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照片以及尸检照片等关键证据遗失,导致全案证据单薄,主要依靠被告人供述定案。据此,裁定不予核准。 一、被告人概况 被告人田某某,绰号田四,男,汉族,1975年5月2日出生,小学文化,农民。 二、简要案情 2000年1月7日15时许,被告人田某某伙同王某某、田某(均另案处理,已判刑)在公路上伺机
刑事辩护成果
2022.09.15
未组织证人辨认被告人,言词证据存在矛盾,不应核准死刑
编者按:本案主要依据目击证人的证言和被告人的供述定案,但未组织目击证人对被告人进行辨认,且证人证言与被告人供述存在明显矛盾,不能排除合理怀疑。据此,裁定不予核准。 一、被告人概况 被告人常某某,男,汉族,1975年10月27日出生,小学文化,农民。 二、简要案情 2007年3月16日9时许,同案被告人邢某甲(已判刑)乘车时与被害人孙某某、崔某某发生口角,邢某甲打电话邀约被告人常某前来。常某某携带尖刀
刑事辩护成果
2022.09.15
侦查取证工作粗糙,不排除他人参与作案,不应核准死刑
编者按:本案中,侦查取证工作相对粗疏,许多证据线索灭失,证据方面存在的疑点得不到合理解释,也无法完全排除被告人翻供所称的有他人参与作案的可能性。据此,裁定不予核准。 一、被告人概况 被告人何某某,男,汉族,1967年3月15日出生,高中文化,工人。1998年11月6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二、简要案情 2001年9月24日晚,被害人梁某(男,殁年20岁)、刘某某(女,殁年17岁)来到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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