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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毒品犯罪和死刑复核辩护,大量成功“保命”案例
试用产品时造成体验者死亡怎么罚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2-08-22

  由于现在市场的竞争压力非常大,很多商业领域到了拼服务、拼售后的地步。现在很多厂商为了推广自己的产品,往往会设立展销区,在展销会上让客户体现自己的产品,展现自己产品的优势同时打广告。而生产的产品一定要符合质量要求,那么试用产品时造成体验者死亡怎么罚?以下由本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试用产品时造成体验者死亡怎么罚

  体验产品时,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体验者死亡的,一般会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由产品生产者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二、什么情况可以免除产品侵权责任

  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可以免除侵权责任。

  制造者生产某种产品,但未将该产品投入流通,即使该产品存在缺陷,并且致人损害,也不承担产品侵权责任。投入流通,就是使产品投入流通领域,包括任何形式的出售、租赁以及抵押、质押、出典等。

  2、产品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可以免除侵权责任。

  成立这一免责条件,须查明这种缺陷是何原因所致。例如,某厂生产自行车打气筒,用户甲购买使用一年后,在打气时气筒中的弹簧引出致伤甲的眼睛,经审理查明,产品投入流通时尚无此缺陷,是使用者使用不当导致其螺口松动,此种情况下,制造者即可免责。

  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技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可以免除侵权责任。

  以科技水平所限作抗辩事由,是通常的免责条件。按这一免责条件,如果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技水平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即使后因科技水平发展了,能够认识到这一缺陷,制造者也不承担已经投入流通的产品致人损害的责任。

  在产品侵权中,侵权人可以免责的情形有,未将产品投入流通、产品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或者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技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如果出现这种情形,侵害人的责任是可以免除的。

  三、产品缺陷一般包括哪些情况

  生产缺陷,生产缺陷是指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因原料、配件、工艺、程序等方面存在错误,导致制作或最终产品上具有不合理的危险性;产品达不到产品规格要求,也即"不符合标准".

  设计缺陷,指产品在设计时在产品结构、配方等方面存在不合理的危险。

  经营缺陷,指产品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不合理危险。如没有适当的警示说明,运输者、销售者对产品缺陷有责任的,也属经营缺陷。比如说如果药品生产厂家不按规定要求规范制作药品说明书,为了不影响药品销路而故意删除药品说明书中"不良反应"说明,尽管该药品质量合格,仍属有"缺陷"之产品。仍应负产品侵权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本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试用产品时造成体验者死亡怎么罚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依据《刑法》的规定,将不合格的产品投入使用,在体现过程中造成体现者死亡的,般会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由产品生产者承担刑事责任。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本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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