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汤建彬刑辩团队网 北京汤建彬刑辩团队网
登陆     注册
登陆     注册
法律知识 Legal knowledge
聚焦毒品犯罪和死刑复核辩护,大量成功“保命”案例
生产假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2-08-22

  在现实生活中,有一些不良商贩为了谋取暴利生产销售假药的,因此销售假药是人们最痛恨的一个行为,而且国家也是严厉禁止销售假药的,那么生产假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这方面的知识很多人不太了解,接下来就由本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生产假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

  《两高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1、造成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2、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

  3、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4、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的。

  第四条 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致人重度残疾的;

  2、造成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3、造成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4、造成十人以上轻伤的;

  5、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6、生产、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的;

  7、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8、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生产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区别是什么?

  1、侵犯的客体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侵犯了国家药政管理制度和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侵犯了国家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2、犯罪对象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仅限于药品;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则包括所有产品。

  3、构成犯罪的标准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是危险犯,必须“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才能构成;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则是数额犯,只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达五万元以上才构成犯罪。

  以上就是由本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生产假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我们从中了解到生产、销售假药的定罪数额是根据造成的情节严重情况来划分,定罪数额相关的有其他严重情节以及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这两类情况。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 欢迎咨询本网律师。

电话 | TEL:    150-1117-8658
微信 | WeChat:
邮箱 | EMAIL: 15011178658@163.com
地址 | ADD: 北京朝阳区景华南街5号远洋光华国际C座23层
23rd Floor, Tower C, Office Park, No.5 Jinghua South Street, Chaoyang District, 100020, Beijing, China
扫一扫 添加微信
去留言
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
导航去律所
扫一扫 添加微信
Copyright © 2021 北京汤建彬刑辩团队 版权所有 | ICP备案:京ICP备15038935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3886号
UED:网律营管
首页
关于我们
一键电话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