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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毒品犯罪和死刑复核辩护,大量成功“保命”案例
氯氨酮量刑换算标准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2-09-02

  毒品是一个很可怕的东西,有些自制力不强的人接触到它,会立即陷入无法自拔的深渊。毒品危害人们的身心健康,剥夺人的心智,毁灭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氯氨酮就是这样的一种毒品,那么就由本网小编为您介绍氯氨酮量刑换算标准是怎样的等相关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一、氯氨酮量刑换算标准是怎样的

  毒品氯胺酮带来的危害日益加重,目前仅次于甲基苯丙胺和海洛因,今后,氯胺酮的定罪量刑数量标准将下调为原来的二分之一。4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毒品犯罪审判中一些亟待规范的法律适用问题作出新规定,体现了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原则,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性,对进一步规范毒品犯罪案件的办理意义重大。

  二、新增12种新类型毒品的定罪量刑数量标准

  为依法从严处置新类型毒品犯罪,《解释》系统规定了28种毒品的定罪量刑数量标准,其中,新增了芬太尼、甲卡西酮、曲马多、γ-羟丁酸、可待因、丁丙诺啡、阿普唑仑、恰特草、巴比妥、苯巴比妥、安钠咖、尼美西泮等12种新类型毒品的定罪量刑数量标准。以甲卡西酮为例,《解释》分别在第一条和第二条中规定,“甲卡西酮二百克以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甲卡西酮四十克以上不满二百克”应当认定为“其他毒品数量较大”。

  三、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毒品犯罪,适用更高幅度的法定刑

  近年来,国家公职人员吸食毒品或者涉足毒品犯罪的情况偶有发生,如湖南省临湘市原市长龚卫国吸毒事件引发了社会高度关注。马岩认为,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有更高的自律意识和道德标准,自觉抵制毒品,如果他们反过来去实施毒品犯罪,无疑具有更为恶劣的影响和危害。

  据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审判长方文军介绍,《解释》对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毒品犯罪进行从重处罚,将“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毒品犯罪的”规定为“情节严重”,适用更高幅度的法定刑。

  以上就是本网小编整理的有关氯氨酮换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等相关问题。氯氨酮带来的危害越来越严重,因此将氯氨酮的定罪量刑数量标准将下调为原来的二分之一,这体现了我国加大对涉氯氨酮的惩罚力度。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本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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