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物流行业的飞速发展,毒品流通呈现出寄递化的特点,借助快递、闪送、智能快件箱等寄递渠道实施毒品交易的情况明显增多,许多购毒者出于隐蔽作案或者转嫁风险的考虑,更是选择采取委托他人代取毒品快递的方式,进行收取毒品。
那么,如果帮朋友取藏有毒品的快递,是否会构成犯罪呢?
第一种情况:行为人不知是毒品而代取快递的,不构成犯罪
毒品犯罪都是故意犯罪,行为人须明知自己所贩卖、运输、持有的对象是毒品,这种“明知”并不要求明知毒品的具体名称、准确的数量、含量的高低及实际价值等,只要明知是毒品即可。
相反,如果行为人自始至终都不知道自己取的快递中含有毒品,则其没有毒品犯罪的故意,代取快递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
第二种情况:行为人明知是毒品而代取快递的,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关于代收者接收物流寄递毒品行为的定性问题,《武汉会议纪要》中规定:“在代收者没有实施其他毒品犯罪故意的情况下,其只是代替购毒者实际持有接收的毒品,毒品数量达到较大以上的,应当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
因此,如果代收者明知自己所领取的快递中含有毒品,但没有证据证明其还有实施如运输、贩卖毒品等犯罪行为的故意,毒品数量达到较大以上即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第三种情况:行为人明知购毒者从事运输、贩卖毒品等行为而为其提供代取快递的,构成相关毒品犯罪的共犯
举个海南的真实案例:一男子就为了10000元好处费,在明知他人贩卖毒品的情况下,仍然帮人去快递网点领取毒品包裹,结果取包裹时当场被公安机关抓获,查获冰毒126克,该男子被法院认定为贩卖毒品罪,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如果有证据证明代收者明知购毒者在从事运输、贩卖毒品等犯罪行为,仍然为其提供代取快递等帮助行为的,视为该购毒者实施的毒品犯罪行为的帮助犯,代收者非法持有的行为将被购毒者的毒品犯罪行为包含,从而构成相关运输、贩卖毒品等犯罪的共犯。
我们在被委托帮忙领取快递时,一定要多留个心,一旦发现有不正常的情况,比如高价委托、赴异地接收等,要果断拒绝,不可为了私利,而触碰法律的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