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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毒品犯罪和死刑复核辩护,大量成功“保命”案例
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1-09-25

  对于犯罪分子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的行为,是属于严重的侵害了国家安全稳定的行为,特别是不法分子利用毒品原植物幼苗进行毒品的种植的,还可能造成严重恶劣的犯罪事实后果,相关情况应当由法院在进行认定后量刑处理。那么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下面由本网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处罚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六条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对于犯罪分子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的行为,需要由司法机关对违法事实的构成要件进行合法的认定,如果相关要件成立的就是可以按照本罪的犯罪事实来进行定罪处罚,但如果相关要件不成立,则不构成本罪,需要重新进行认定。以上是本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相关法律,大家如果需要其它法律咨询,欢迎上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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