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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毒品犯罪和死刑复核辩护,大量成功“保命”案例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辨别认定
来源:经济犯罪研究      作者:石坚,闫爱青,王有云      时间:2021-04-13

  1.生产、销售假药罪与非罪的界限。本罪与非罪的区别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考察:①行为人生产、销售假药是否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由于假药的情况比较复杂,有的药品虽然是假药,但不一定危害人体健康,如用红糖加淀粉冒充感冒清热冲剂,虽是假药,不能治病,但对人体健康也没有什么严重损害,而且从药品用途来看,一般也不会造成严重后果。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行为人生产、销售假药的销售金额不满5万元的,应作为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②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如果行为人由于过失或者其他原因生产、销售假药,则不构成本罪。

  2.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界限。二者的区别在于:①犯罪的直接客体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国家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和药品使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产品质量管理制度。②犯罪的对象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假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对象是包括假药在内的一切伪劣产品。③客观方面的构成要件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是危险犯,以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为构成条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结果犯,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为构成条件。正是由于存在上述区别,如果行为人生产、销售假药,虽不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但是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论处。如果行为人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而且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就同时触犯了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两个罪名,应依照刑法典第149条第2款的规定,按照处罚较重的罪定罪处罚。

  3.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141条、第150条的规定,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分三个档次处罚:①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②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③生产、销售假药,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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