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建彬律师分享《新类型毒品案件的辩护问题》
2021年9月19日,汤建彬律师受邀参加草原狼刑辩法律网络课堂,主讲了《新类型毒品案件的辩护问题》,在线观看人数约3万人。
《新类型毒品案件的辩护问题》课件/uploadfile/2022/0118/20220118033916623.pdf
直播回放链接:http://console.nuoyun.tv/Watch/2689750533?inviter_openid=ox3qqxNHO0lwHvBnwSz1ScmKTZtY&wuspid=9136077
新类型毒品,是指不属于毒品市场的常见毒品,但近年来已有比较严重的制贩及滥用的趋势的毒品,主要有新精神活性物质、新近滥用严重的麻精药品。比如,新精神活性物质、迷奸水、上头电子烟等,新近滥用的聪明药、止疼药、安眠药、减肥药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还要不属于毒品的笑气等。
近年来,新类型毒品案件总体上程增加趋势,处高发状态。汤建彬律师结合办理的新类型毒品案件,详细介绍了新类型毒品案件的情况和特点,并有针对性的提出总结辩护思路,提出若干的独特辩点。同时,还对现阶段较为常见的新类型毒品逐一进行分析,归纳其中的常见问题和有效辩点。
主要内容:
一、新类型毒品
二、新类型毒品的滥用情况
三、新类型毒品的辩护
四、新类型毒品的吸毒行政违法行为
五、罂粟壳与毒品犯罪
六、工业大麻与毒品原植物、种子犯罪
七、第三类制毒物品犯罪
八、兴奋剂类犯罪
九、部分成瘾性物质的非法经营问题